酒泉市高新園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勞務派遣業(yè)務流程
更新時間:2021-01-22 13:38:17 | 點擊次數(shù):1944次
用人單位與酒泉市高新園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勞務代理協(xié)議,確定代理社會化員工的意向。
酒泉市高新園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與社會化員工簽訂勞動合同,確定勞動關系,并定向送到用人單位工作。
社會化員工的日常管理由用人單位負責,包括工資、獎金的確定,對勞動合同的續(xù)訂、終止提出決定性意見,由酒泉市高新園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實施。并為用人單位和社會化員工提供勞動保障事務方面的社會化服務,主要包括:
1、簽訂勞動合同,負責處理勞動合同爭議。
2、代發(fā)工資,代繳各項社會保險費。
3、辦理合同終止,各項社會保險費終止、轉移關系。
4、大病醫(yī)療費申報、工傷鑒定申報及退休手續(xù)。
5、其它相關業(yè)務。
(1)新增人員參保所需材料:
未辦理過醫(yī)??ǎ?寸彩照5張 身份證復印件3張(另提供電話號碼 家庭住址備查)
(2)已辦理過醫(yī)??ǎ?寸彩照2張 身份證復印件2張
(3)城鎮(zhèn)戶口:失業(yè)證(或職工失業(yè)保險手冊)、個人掛靠手冊(個人掛靠繳養(yǎng)老保險的手冊)、養(yǎng)老保險繳費基金卡并檔案(如原來參保過)
(4)農(nóng)村戶口: 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
(5)養(yǎng)老保險繳費基金卡并檔案(如原來參保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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